Drake ,态度歌手

  • 发布时间:2018-10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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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rake,一个打破了人们对于以往黑人男性rapper的一些固有观念,他的音乐对整个说唱界是一种颠覆。

奥布瑞·德雷克·格瑞汉(Aubrey Drake Graham),1986年10月24日出生于加拿大安大略省多伦多市,加拿大说唱歌手。2010年,发行个人首张正式专辑《Thank Me Later》,同年与蕾哈娜合作单曲《what's my name?》,这是德雷克生涯首支全美冠军单曲。


 

在多数人的印象中,黑人男性rapper总是桀骜不驯,唯我独尊的,从早年的2pac,N.W.A,B.I.G这些上古神兽,到后来的jayz,史努比狗狗这些如今也已经功成名就的大神,无一例外都是如此,因为那个时候大部分rapper都出身贫寒,基本都有过混社会的经历,自然不可避免的带有这种“老子就是屌,老子天下第一”的匪气,这一点对于日后的黑人rap界影响颇深,“匪气”对于一个男性rapper似乎成了必不可少的标签,现在看来,这种“匪气”早已渐渐变了味。


 

随着时代发展,说唱这一音乐形式逐渐被主流所接受,玩说唱,听说唱的人越来越多,说唱再也不是黑人和底层社会的音乐了,这一时期出道的许多男性rapper出身普遍要好一些,并没有很多街头经历,但他们的身上也带有“匪气”,这种“匪气”并非来自于他们自身的经历,而是通过刻意露出的纹身,浮夸的大金链子,大金表,花里胡哨的衣服,故作凶狠的表情,竖中指这些外在包装营造出来的,这种造型既是为了满足人们对男性rapper的一贯印象,也是这些男性rapper的一种自我认知——“不管我本性如何,只要我是一个黑人rapper,我就要抽烟喝酒纹身飞叶子,就要大金链子大金表,穿着宽松浮夸的衣服,没事得说两句脏话,对镜头要竖中指,要摆出一副你全家欠我几百万刀的表情。”


 

以往的说唱,不管白人黑人,东海岸西海岸,匪帮还是硬核,都让人有几分敬而远之的意味,我也喜欢阿姆,但这么多年,我从来没有在KTV里唱过他的歌,原因很简单,太难了,连语速都完全跟不上,而Drake的歌,我听个几遍就能随口哼上两句,这样的说唱,无疑更容易为大众所接受,除此之外,Drake的说唱内容也是他与以往说唱有很大不同的一点,他的说唱里没有车子、票子、马子,没有吹牛逼,也没有愤世嫉俗,离经叛道,更多的是绵绵的思念,对爱情的向往、迷茫以及失恋后的懊悔、惆怅,这样生活化的歌词,加上他本人比较温柔亲和的形象,让他获得了大量的女性粉丝。


 

就是这么一个唱功不如阿姆,创作才能不及侃爷的rapper,却打破了人们对于黑人rapper的一些固有观念,颠覆了说唱界,他让人们认识到,原来黑人rapper也可以不必一身“匪气”,也可以这样风骚,这样“娘炮”,这样平易近人充满喜感,原来说唱也可以不必炫富,不必充满愤怒,也可以这样“慢吞吞的”,这样大众化,口水化,流行化。 一个有态度的rapper,如此与众不同,刚想敢做,在自己的音乐世界里发挥无限想象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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